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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犬需文明 掉“链”须担责
来源: 北青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17 10:19:4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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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养犬需文明 掉“链”须担责

(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龙益)狗是人类忠诚的伙伴,也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欢乐,但是,不文明养狗行为却会给他人造成困扰。近日,腾冲市人民法院曲石法庭就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。

2月22日,袁某将宠物狗带入腾冲某楼盘售楼部。当天,在场人员较多,该宠物狗未拴绳,四处奔跑、狂吠。售楼部怀有身孕的工作人员毛某因狗叫声受到惊吓,不慎跌倒。因感到身体不适,毛某前往医院住院治疗。出院后,毛某与袁某因协商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,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袁某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等共计5172元。
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立即与原告、被告打电话沟通,了解案发经过,并携材料驾车前往被告住处,将应诉材料送达给袁某。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,在了解双方主要矛盾后,法官没有着急开庭,而是约双方见面进行协商。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,向被告袁某释明了养宠物对他人造成损害,宠物主人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又向原告毛某释明经济损失赔偿诉请要有理有据,在合法范围内。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态度逐渐缓和,最终原告毛某同意降低自己的诉请金额,被告袁某也认识到了其饲养宠物在管理方面有不当之处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袁某于4月30日前支付毛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3000元,此后毛某因检查、治疗产生的后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。

法官提醒

近年来,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,因宠物饲养者安全意识不足、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多。需要提醒宠物饲养者注意的是,务必要尽到看管宠物的责任,如带狗外出应拴绳,避免因不当或不合法行为导致宠物伤及他人。文明安全饲养宠物,既是对他人的保护,也是对自己的保护。(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龙益)

(云南法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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